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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三大发2023-01-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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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最好的阅读融入最珍贵的童年******

把最好的阅读融入最珍贵的童年

——中国原创图画书发展现状调研

光明日报联合调研组

  编者按

  童书是儿童读物的总称,它不仅关系到下一代健康快乐成长,也是文化消费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童书兼具文学性与艺术性,不仅有利于提升儿童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语言文字素养,更具有较强的教育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迎来了高质量发展的童书大时代。伴随着家庭对儿童教育的重视,从实体书店到各大电商平台,童书销量飞速增长。与此同时,因童书繁荣而衍生出的亲子阅读馆、阅读推广人等也与日俱增。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随着中国原创图画书兴起,众多儿童文学家、绘画工作者争相加入中国原创图画书的创作行列。部分描绘儿童丰富情感、展现中华灿烂文化的优秀作品已具有跻身世界舞台的水准和影响力。光明日报记者会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图画书创作研究中心,对近年来童书领域的新特点、原创图画书面临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梳理研究,并提出思路对策。

把最好的阅读融入最珍贵的童年

《团圆》文/余丽琼  绘/朱成梁

  “快过年了,想让孩子好好感受一下我们的传统民俗文化。”临近春节,家住北京市东城区的姜女士为记者展示了她刚为孩子购置的各类“中国风”童书:从神话传说到民俗科普,从立体剪纸到布艺拼接,一个个憨态可掬的生肖形象、一帧帧晕散交融的水墨画、一张张生动夸张的京剧造型……让在一旁阅读翻看的孩子十分兴奋。

  如今,为孩子购书“阅读”已成为最有价值感的假期礼物,而中国原创童书也成为越来越多孩子的选择。那么,中国童书,尤其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原创图画书有何新特征?发展中还存在哪些短板?如何探寻突破的方向和路径?

  1.中国童书的“黄金十年”与原创图画书的兴起

  五彩斑斓的图画、引人入胜的故事、新奇多样的版式……如今,当家长带着孩子走进书店、打开电商购书平台时,琳琅满目的童书专架、层出不穷的推荐榜单,让家长和孩子有了越来越多的阅读选择。这背后,正是中国童书行业近年来的“井喷式”发展。

  童书出版蓬勃发展 儿童阅读迎来春天

  进入21世纪,我国的童书发展迎来了“黄金十年”,连续多年的年均两位数增长,既让其成为中国出版的“领涨力量”,也助力我国跨入了“世界童书出版大国”行列。资深童书出版人海飞表示,当前全国580多家出版社中有550多家出版童书。中国已成为一个年出版4万多种、品种世界第一,年总印数8亿多册,拥有3.67亿未成年人读者,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有着友好出版交往的童书出版大国。

  2021年第十九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结果显示,我国0~17岁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为83.9%,其中0~8周岁儿童家庭中,平时有陪孩子读书习惯的家庭占73.2%。姜女士告诉记者:“我每天都会陪孩子读至少半个小时的书。”正如报告数据显示,亲子阅读已成为低幼孩子家庭的重要活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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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鸟羽衣》图/文 蔡皋 

  “中国好书”精品迭出 原创童书比肩世界

  进入新时代,为促进精品图书的出版,除了“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等国家级奖项外,中宣部出版局还专门设立了鼓励中青年作家原创的“优秀儿童文学出版工程”。海飞认为,“多出好书,多出精品图书,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高度统一,成了新时代童书出版的重要风向标”。许多少年儿童出版社把目标聚焦于“做强主题出版”,一批富有时代特色、内容丰富多彩的优秀主题出版物,如《我们的母亲叫中国》《丝路百科》《资本论(少儿彩绘版)》《共产党宣言(少儿彩绘版)》等受到青睐。

  我国童书的优秀作品,正在和世界一流童书比肩——目前,已有蔡皋、朱成梁等多位画家获得布拉迪斯拉发国际插画双年展“金苹果”奖;2016年,中国作家曹文轩荣获国际安徒生奖作家奖;2018年,画家熊亮入围国际安徒生奖插画家奖短名单;2016年朱成梁凭借《老糖夫妇去旅行》获得博洛尼亚国际童书展插画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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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镇的早市》 图/文 周翔

  新手爸妈热衷“绘本” “中国风”图画书悄然兴起

  “虽然我们不在一线城市,但跟着电商榜单、育儿大V购书,和大城市的孩子们读的书一样。”家住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的赵女士,和身边众多80后、90后父母一样,非常看重亲子阅读,从孩子出生到现在,每逢电商图书打折季,频频为孩子“囤”绘本。

  图画书,也称绘本,是一种文图共同参与叙事的儿童读物形式。由于以画为主、装帧精美,成本也较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童书市场上很多消费者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但随着先进的阅读观和教育观深入人心以及我国家庭购买力的迅速提升,图画书的引进和原创,已成为童书发展的新亮点。

  “中国已不只是一个巨大的童书市场,而且正在成为原创图画书的重要来源地。”国际儿童读物联盟主席张明舟说,当前,中国原创图画书出版之风正盛,作家和画家的创作热情高涨。此外,中国图画书的评奖机制也在不断完善,丰子恺儿童图画书奖、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奖、图画书时代奖……与国际上历史悠久且知名度较高的图画书奖项相比,中国原创图画书奖项设立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

把最好的阅读融入最珍贵的童年

插图选自图画书《中国》 于大武著·绘

  2.中国原创图画书创作要攀上高峰,更要补齐短板

  2021年7月底,“2021中国童书博览会”在京开展,博览会上,作为国际上最高水准之一的博洛尼亚插画展,吸引了家长和小朋友们的目光——戴礼帽的小鸟、安徒生笔下的雪皇后、朝着大海呐喊的小女孩……一幅幅优秀图画,用幻想带着色彩起飞,为孩子们打开了无边的想象世界。展览上,有家长感叹:“这些图画不是文字的附属,而是一幅幅优秀的艺术品。”“希望国内也多一些这样的作品!”

  图像叙事亟待重视 跟风粗制乱象频出

  “其实,我国图画叙事的传统可谓悠久,带插图的蒙书出版也早于西方。”国家图书馆少儿馆原馆长王志庚,以1955年出版、已在全球有着40余个改编本的图画书《萝卜回来了》为例,撰文分析了中国原创图画书全球化传播的情况。

  但为何我国图画书始终没有走出“以文为主,以图为辅,图文并叙”的藩篱?王志庚认为,同一个故事改编成众多语种的图画书,其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文字,“图像叙事”是根本。“在我国,以往的图画书以图配文、灌输道理、传授知识的较多。”长期致力于儿童图画书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陈晖表示,中国目前出版的图画书多是文字作者和图画作者合作完成的,图文合一作者不够多,导致有些作品在图文合奏、图像叙事方面完成得不甚理想。

  近些年,我国原创图画书时有精品出现,但也有一些盲目跟风、粗制滥造的乱象。在一次研讨会上,著名儿童文学理论家蒋风介绍了他近些年的观察:有的图画书盲目模仿西方;有的作家创作时主题先行,往往找一个好人好事来编织故事;还有一些作品重复引进,个别图书在五年中就出了十二个版本……原创能力不足、重复出版、跟风出版、杀价竞争、IP储备以及服务支撑能力明显短缺等,都成为制约我国原创图画书发展的短板。

  网络荐书商业气息浓厚 原创经典难被发现

  “刚开始买图画书就是跟风买网红推荐的、销量高的,有时候也去抢购直播平台上的低价书。”姜女士坦言,这些购书经历让她碰到了不少质量低、与孩子年龄段不相符的图书,也让她慢慢形成了国内图画书大都“硬讲道理、缺少创意”的印象。但近两年,她在图书馆和专业阅读机构的推荐下,接触了不少国内经典原创图画书,为孩子带来了很多阅读中的惊喜。

  随着我国全民阅读的深入开展及童书市场的持续升温,困扰家长们的,早已不是“无书读”,而是“选书难”。于是,迷茫的家长们开始参考国内外奖项、育儿大V推荐,甚至是网络主播、团购平台推荐等。“2021年少儿绘本市场中超过六成的销量来自引进作品。”开卷最新调查显示,引进图画书依然是市场的主力军,而系列图书和套装图书的知名度相对更高,获过国际大奖的图画书更易获得家长的青睐。

  图画书在中国虽有逾百年历史,但直到2000年左右引进了一批经典外国图画书后,现代意义上的图画书才逐渐流行开来。“中国孩子的童年需要阅读多样文化的图画书,更需要阅读中国自己的图画书,以中国文化滋养童年、陪伴成长。”在陈晖看来,一批讲述中国故事、展示中国风貌的经典原创图画书,在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艺术传统方面具有独特价值和突出优势,但由于推广不到位等原因,很多家长并不了解。

  “儿童视角”常被忽视 行业人才参差不齐

  “你是否学过文学创作?有过专业插画的经历吗?”“都没有。”调研中,记者接触到两位在国外学习设计的学生,没有相关的学习经历和实践经验,仅仅是因为看到了童书领域的“商机”,毕业回国后就立即投身于此。

  随着童书行业的蓬勃发展,近年来,许多不具备专业素养的从业者急于投身这一行业,导致原创图画书发展参差不齐的现象频出。“‘发现儿童’是图画书创作、发展中非常重要的理念,如果创作者童年文化认知偏差或童年观淡薄,都会造成原创图画书品质的下降。”陈晖认为,童书创作并不是低门槛、高收益的工作,创作者不仅应具备文艺创作的基本素养,还应真正地“发现儿童”。

  “图画书以图为主,文字很少,看似简单,实则包罗万象,内涵很深,需要作者有细腻的生活经验、丰厚的审美素养,并能洞悉儿童的认知特点。”图画书作者含含(原名韩娴)表示,深入理解图画书的特质是创作优质图画书的前提。作为《我爱你,中国》科学家系列图画书的创作者之一,从深夜研读黄大年的报告文学到与学者探讨形成情感共鸣,从考证还原现实场景到频频拜访科学顾问,含含数易其稿、反复打磨,而她之前的图画书创作更是历时数年之久。

  海飞也呼吁:“出版业工作者要实事求是,理性发展,不要过度宣传,过度市场化;作家写得慢一些,画家画得精一些。”

  3.中国原创图画书的未来之路该如何走

  调研中,多方专家学者表示,经过多年实践,中国原创图画书已取得了长足进步,未来应在创作实践、阅读推广、理论建构以及评价标准等方面寻求更大突破。

  提升创作者与编辑的综合素养,致力于图文合奏创作意境,助推原创图画书迈向兼具“民族”与“世界”魅力的国际化发展之路

  “要想走好图画书的中国化、时代化、国际化的发展之路,需要把握原创图画书的创作立足点。”海飞在采访中表示,既不要生搬硬套,过度崇洋媚外,又不要过度食古不化,缺乏时代气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通过图画书,向外国读者讲好时代化、国际化的中国故事。

  资深出版人、编审刘蕾表示,图画书的创作在把握立足点的基础上,作家与画家的合作尤为重要。“一本好的图画书一定是多方合力而成的:作家、画家、编辑缺一不可。”她认为,图画书的文字要简洁洗练、表意精准,为画面预留足够的表现空间。而图画书的画家则要从故事主题和立意出发,选取适宜的场景去表现文字,力求达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图文合奏创作意境。

  针对“目前原创图画书中图文合一创作者较少”的状况,刘蕾认为,随着图画书理念的普及和深入,未来会有部分图文合一的创作者从画家中产生。正是由于自身的创作经历,含含特别呼吁在未来的人才培养上,吸纳更多复合型尤其是理工科背景的画者,为中国原创科普图画书的发展助力。

  而承担着“寻找故事、呈现故事和推广故事”重任的编辑,更是黏合作家和画家的“第三方力量”。编辑对图画书本质、儿童心理及图画书市场的了解,良好的文字和图像审美能力,对图画书的完成度及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因此,该群体应在不断学习中提升专业度。

  学校和阅读推广机构应加大对优秀原创图画书的推广和应用

  2021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委托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来自学前教育、儿童文学、插画、思政等专业领域的百位专家,遴选出347种幼儿图画书,其中中国原创图画书占比78%。此外,国家图书馆少儿馆《原创100——中国原创图画书核心书目》系统整理和收录了我国自2000年以来出版的原创图画书。这些书单为学校和家长有针对性地选择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的图画书提供了参考。

  国家图书馆少儿馆“文津少儿讲坛”和“低幼悦读会”负责人殷宏淼表示,学校和相关社会机构可以此类榜单为范本,促进原创图画书相关课程的研发和应用,通过教师师资培训、亲子阅读指导等多种途径,体系化推广中国图画书阅读教育,让多元丰富的中国原创图画书真正走进课堂、走进儿童的日常生活,让他们在阅读中感受到中国文化的无穷魅力。

  随着儿童对图画书阅读需求的增长,殷宏淼表示:“培养真正理解图画书性质、具备专业图画书讲读能力的教师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也是推广原创经典图画书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文化传承中树立中国图画书的理论体系和评价标准

  当前,国内的学术刊物时常发表儿童文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许多文学类报刊也为儿童文学的理论和创作研究开辟专栏,但相对而言,原创图画书研究成果的发表阵地还有待扩展。

  “在原创图画书的研究方面,应深刻把握中国原创图画书的性质和特点。”中央民族大学文学院副院长毕海表示,原创图画书的“中国性”和“民族性”,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图画书理论话语体系的重点。

  图画书作家、编辑周翔认为,中国的色彩美学与西方有本质不同。西方的颜色醇厚浓烈,东方的颜色温润顺平。因此,对中国原创图画书的研究要充分借鉴中国传统美术、文学、艺术设计等学科的理论资源,采取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更为学理化的研究。

  此外,针对中国原创图画书的评价标准,陈晖强调,既要把握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又要关注中国故事与中国元素的表达方式。在向世界各国的孩子讲述中国故事时,要避免将其概念化、简单化及表面化,避免集中指向民俗风情,流于固化的中国符号,要以图画书的话语方式表达中国文化,让图画书中的中国元素、中国风格与时俱进。

  (光明日报记者 白雪蕾、陈雪)

  (调研组成员:王一典、谢喆)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7版)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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